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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| 2023-08-21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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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教育局

 

 一、教育局的主要职责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教育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。

(二)研究提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,制定教育改革的政策,确定教育发展重点、结构、速度并组织实施。

(三)积极争取、协调教育经费,制定教育基础设施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,并组织实施。

(四)统筹管理全区幼儿教育、基础教育(特殊教育)、职业与成人教育、民族教育、各类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;促进教育事业科学、均衡、优质、协调、内涵和安全发展。

(五)统筹管理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;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全面工作。

(六)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和管理工作;负责全区各类学校(幼儿园)教职工队伍管理工作;负责校级干部和教师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,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。

(七)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、思想政治、体育卫生与美育、国防教育等工作;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协调并指导各类学校安全文明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
(八)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及群团工作;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。

(九)统筹管理区域内招生考试工作。组织普通高校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,组织并实施成人自学考试;负责相关的学籍管理工作;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。

(十)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(幼儿园)的教育科研工作。

(十一)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使用、教育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。

(十二)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加强对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,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。

  (十三)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工作、学前教育资助及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再保障工作。

   (十四)依法组织实施对区域内各类教育的督导;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   (十五)维护学校(幼儿园)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
   (十六)负责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。

   (十七)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。

   (十八)完成区委、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

() 党政综合科 (督导办公室、行政审批办公室)。

负责机关文字综合、会务、档案、财务、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承担政务信息、软环境、机关安全、保密、纪检、信访维稳及政务公开等工作。

负责机关、学校及事业单位的党建、精神文明、宣传、综合治理、信访维稳、工会、共青团(少先队)、妇女工作,以及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局老干部服务工作;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;承担党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;承担相关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工作;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;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;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、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。

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;参与拟订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学校设立、分立、合并、变更、终止等意见;承担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、分析、上报和监测工作;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的实施办法,承担区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。

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、干部队伍建设、人事管理、社会保障等工作;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;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;规划、指导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;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规范教师从教行为;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办法,指导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;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;指导全区幼儿园、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;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负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统计监测工作;负责指导基层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、预决算、财务管理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和各项教育援助及教育贷款管理;指导与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对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。

负责全区学校(幼儿园)安全稳定工作;组织协调处理学校(幼儿园)各类安全稳定紧急突发事件;协调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。

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工作、学前教育资助及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再保障工作。

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类教育的督导;组织开展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;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
负责区委教育工委政务协调、督查督办等工作;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和建议;负责区委教育工委重大政策性、指导性文件起草及重要文稿的文字综合工作。

(二)基础教育科。指导幼儿教育、基础教育(含特殊教育、民办教育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)工作,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;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、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等有关工作;承担民办学校相关监管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;学籍管理工作;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、卫生与健康教育、艺术教育、国防教育工作;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。


    负责人:张跃进

    邮政编码:132013

    地址: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宜山路29号

   联系电话0432-64562355 

    办公时间:夏:8:3011:30,13:3017:00(节假日除外)

              冬:8:3011:30,13:0016:30(节假日除外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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